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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单独落孩子名的弊端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392 次  来源:网络

买房落孩子名下,既可以是一种投资,也是父母为子女的将来做打算。但其实把房子放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对父母来说,存在很多弊端和风险。下面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买房落孩子名的好处是有的,最明显的好处就是:可避免日后过户的税费。

房子写孩子名,可不用担心父母的房产以买卖或赠予的方式给孩子产生的税费。

这里要注意,成年后父母的房产赠予孩子需要缴纳3%的契税。

下面重点来说一下单独落孩子名的弊端:

1、未成年人不能向银行贷款

未成年人没有还款能力,银行一般不会批贷,需全款购买。

2、不能随意转卖,需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

首先,转卖需所有法定监护人出面;

其次,需法定监护人提供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如可提供户口本、监护公证、出生证明等);

最后,需提供公证后的“具结保证书”和其他房产证明。

3、家庭总房产套数即为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加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尤其要注意的是,将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父母还想买房,查房对象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所以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在查房之列,家庭总房产套数即为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加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4、成年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

虽然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但子女成年后,已经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了,那么只能由他们来处置这套房产。

如果想把房产卖掉,那么必须有子女的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进行公证。

5、父母离异,收益权归抚养者

从法律上讲,孩子的房屋归孩子所有,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当其父母离婚时,双方都无法分得该房屋。但从抚养权角度来看,谁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取得对该房屋的使用及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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