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买了房子是好事,但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要退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购房者就会有疑问了,交了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定金的意义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定金”能否要回
一般来说,购房者想要退房,开发商都会明确告知这属于违约行为,不能退还定金。那么是不是定金一定不能退还呢?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总的来说,开发商对于想要退房的消费者一定会百般阻挠,即使不能让消费者打消退房的念头,也要吞下消费者所交的定金。
其实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定金不一定都不能退还。所以如果您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勇敢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必要时联合专业的律师。如果有这些需要,欢迎在线咨询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