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友好协商,现将房屋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 方:原房屋所有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 证:
乙方: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 证: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为**小区,六楼东户。该房是“*房权证城字第*****号”。土地使用权号:*集用(2005)第*******号。
2、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分摊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3、水、电、天然气齐全,分户式集中供暖。附属设施窗棂子、双窗子、太阳能、晾衣架、油烟机随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一并转让。
三、房款
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房屋和地下室总金额(人民币)**********。
四、缴款期限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房款(人民币)****。
2、乙方在收到钥匙、房权证的同时缴纳剩余房款(人民币)****。
五、交房期限
甲方必须在2008年**月**日前,将房屋、房权证(原证)、土地证复印件(土地所有权归**户居民所有)及所有钥匙交付乙方。
六、甲方违约责任
1、交房期限逾期超过30日,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以乙方实际缴纳房款数为基数,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执行。
2、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退还全部已缴纳的房款,并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因该房所发生的2008年*月**日前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违约责任
1、如未按协议规定期限缴纳房款,逾期超过30日,以实际逾期天数、应缴纳房款额为基数,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执行。
2、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将乙方实际缴纳房款扣除违约金后返还。
3、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