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是“专业活”,请读防诈“完全手册”
若悠网沈阳12月3日专电 (杨琳 陈光明)想让自家通暖气,还得为别人欠下的取暖费“埋单”。买了这样的二手房,真让人上火。记者从鞍山的几家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因欠取暖费引起的二手房交易纠纷正在逐渐增加,就此,记者采访了专业人士。如果不想被“忽悠”,在买二手房前,千万别忘了请业内人士给要买的房子把把脉。
欠不欠取暖费,口说无凭
症状:买二手房时,卖主一再保证不欠取暖费,也签了合同,等到交取暖费时才知道取暖费欠了好几年,要想通暖气,必须把欠费补齐。此时再找卖主理论,别说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人也要不来钱。
诊断:鞍山市某房屋中介公司王经理介绍,目前,办理房屋产权证更名无需出示不欠取暖费的证明,这样方便了二手房交易,但因取暖费引发的纠纷也多起来,尤其是赶上卖房单位欠取暖费就更麻烦。如果打官司,为了几千元钱觉得不值,这种情况下,买方通常只能自认倒霉。
处方:王经理介绍,在付房款之前,应亲自到房屋的供暖单位仔细查询该房屋是否欠取暖费,如果不欠费,最好请供暖公司出具书面证明,保存备用。如果实在没有时间,也可以委托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夫妻共有住房,都要签字
症状:在鞍山铁东的好地段买了个门面,可没过多久,卖房人的媳妇就找上门来,说自己压根儿不知道这事。原来,丈夫背着妻子卖的房子还把房款花光了,把房子退回去又难以要回房款。
诊断:鞍山市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介绍,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任何一方都没有单独处置的权利。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只能将房屋退回,而此时涉及的金额至少有数万元,多则十余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要不回房款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真是费神费时又费钱。
处方: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卖主的家庭状况,因为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者不一定拥有全部产权,因此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必须经过所有产权所有者的同意。
产权证不更名,不算过户
症状:由于出售未满两年的商品房要加收5.55%的税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双方只签书面协议,再到公证处公证,等到购买该房屋满两年时再到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诊断:郭继伟律师介绍,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实行所有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因此,只签协议公证,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处方:郭律师建议,购买二手房必须尽快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如果对相关手续不了解,可以咨询律师或正规中介机构,千万不要为了省小钱而流失了大钱。
产权证真假,现场查验
症状:买了二手房只私下签了合同,没办过户手续,交了房款,才发现卖房子的人是个假房主,出示的产权证也是假的。
诊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必须将房屋返还给真正的房主,再找假房主讨要房款。但假房主一般提供的相关信息也是假的,想索赔往往困难重重。
处方:交房款之前一定要到房产部门查验产权证的真实性,如果通过中介购买,则要委托给正规的、有专业资质的房屋中介办理。
使用权交易,得单位同意
症状:买了公房使用权,可没有事先得到产权单位同意。
诊断:据了解,办理公房使用权转让手续时,必须经过房屋产权单位的同意。一旦未经产权单位同意就私下转让房屋使用权,双方的合同也成了一纸空文。
处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房屋产权单位是谁和是否同意转让使用权,办手续时,最好有房屋产权单位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