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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要申请公租房,一般都是在街道办事处或者是村委会进行申请,在申请成功之后,自己能否要求政府部门进行多次分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租人能多次分房吗
承租人没有多次分房的权利.
所享受的权利如下:
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个公租房的分房工作,是属于政府部门统一安排的,并且在承租人所享受的权利中,并没有包括分房的权利,在分房子后不满意的话可以向部门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