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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要求补偿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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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承租人要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该载明租赁的期限,租赁的租金、违约责任等的内容,那么承租人能否要求补偿转让费?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承租人能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

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适当补偿转让费。原因在于,虽然法律对转让费的收取和支付没有相应的规定,但转让费为商业活动中的惯例,应按照习惯处理,房东要承租人将店面收回,其不仅收回的是其对店面的使用权,还将该店面转让费收取权一并收回,房东将该店面继续转让其有收取下一任房客的转让费的期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承租人能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问题进行的解答,收取转让费是属于商业的惯例,承租人在支付一定转让费取得承租权时,出租人回收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适当补偿转让费。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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