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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

发布时间:  浏览: 426 次  来源:网络

房屋租赁最近是最热闹的话题了,我国很多城市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承租人的权利,也为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动作提供法律的支持,但房屋租赁的风险是不能消除的,那么应该怎么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应该怎么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

风险一: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所以这也是房东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应对方法】

一定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包括拖欠租金的违约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就约定,如果出现拖欠房租达2个月以上的情形,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赔偿损失。对于熟知的租客,有些房东可能会碍于情面而不愿“贴身紧逼”,但也要掌握一个度,如果拖欠时间超过了3个月,而不能给出具体理由,则应当机立断。

风险二:房屋不当使用

房屋遭到滥用,比如改变了居住用途,或者私自进行改装等,这都会让给房东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应对方法】

对于本地的房东来说,一定要勤快一点,只要有机会,必须到出租房屋去巡视一番,以防止房屋被不当使用。就北京、上海、广州这三大一线城市来说,由于房租过高,群租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滥用的方式主要为私自改装成群租房。据了解,目前各地都禁止群租行为,触犯将受到处罚,如上海最高处以3万元的罚金。

风险三:连带法律责任

租客如果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房东也会受到牵连。

【应对方法】

根据公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要求,要在全国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出租人也会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并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因此这就提醒房东,必须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万一在自己的出租房屋内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房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也注意到,一些不法分子在出租房屋中干出违法勾当,比如制毒贩毒、窝藏逃犯等。因此房东要做的就是一定要求租客配合在警署申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风险四:租客“恶意添附”

在征得房东同意的前提下,租客代为装修,但这其中往往会出现“恶意添附”的情形。

【应对方法】

租客往往会在取得房东同意的前提下,在装修或者更换设备过程中,利用假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骗取补偿等手段。对此,律师建议房东应该与租客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以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或者设备更换过程进行尽职调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风险五:电话成为“吸血鬼”

为了租客方便,有些房东会代为安装固定电话,这也要当心,以免自己承担巨额话费。

【应对方法】

有些出租房屋内房东提供宽带,而目前宽带与固定电话是捆绑在一起的,因此房东应该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建议将家中电话取消或者停机保号,防止成为心怀不轨之人利用的漏洞。目前国内不断爆出有犯罪团伙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电话卡恶意拨打海外声讯电话牟取暴利的报道,因此不建议安装电话。如果租客确实出于需要而安装,可以要求租客利用自己的身份证重新申请,相关费用并不高。

二、房屋租赁代理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委托代理事项

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

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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