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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464 次  来源:网络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房屋应注意些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二、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赁房屋,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上述九种情况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从法律角度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租房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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