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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开发商为了促销,解决房屋的留置问题,会做大量的承诺。比如:开发商标榜着高档会所的配套,但住进去全部都没有,或者都大门紧闭,从来不开。这个时候业主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会所未兑现,业主应如何维权?
开发商就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许诺具体明确,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许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果开发商未兑现,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其义务,否则开发商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业主亦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开发商,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在此,提醒业主,切莫因会所不兑现而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因为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将会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买房前应如何规避类似情形?
业主在购房时一定要把小区规划写进《商品房预售合同》里,并有具体的约定及赔偿方式,如游泳池和会所不得向外营业、泳池及花园的面积大小等等,所有开发商承诺的东西都要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比如承诺的配套设施如学校等,尤其是要求开发商不得主动提出把原规划的会所、花园等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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