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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车或者经常坐车的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停车之后下车之时,一般人都不太注意观察后方有没有来人或者来车,因为也总是容易发生撞人、撞物,甚至可能会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在下车之前,一定要记住:先观察再下车,打开车门时先开一条缝,确认安全之后再推开。那么,万一开车门时把人撞伤了,或者导致了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首先是要看司机或乘客是否有过错,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乘客责任较大。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被撞的非机动车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开车门的司机和乘客。”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者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司机和乘客开门下车时,都有注意义务。另外,出租车、网约车作为运营车辆,有义务提醒乘客注意下车安全,例如要求乘客一律从右侧下车,或者注意后方情况,慢慢打开右侧车门等,如果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