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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于租赁期间届满即告终止。但是当事人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也可以续订合同。那么对于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定期合同和不定期合同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一样。定期合同是指在合同里面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期限,而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但是不定期限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的期限,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其次,产生不同,定期合同是根据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产生的,但是不定期合同不仅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签署,也可以根据定期合同签订之后的交易习惯推断签订不定期合同。
最后,解除程序不同。定期合同到期解除合同,但是不定期合同则不是,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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