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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个人出租住房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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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那鼓励个人出租住房有哪些好处?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鼓励个人出租住房有哪些好处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据悉,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此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法律解读】

笔者最近帮一个外地朋友在北京租房,跑了很多路看了多套房,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租金贵”、“租房难”,要想租到一套价格、位置、面积、户型均合适的住房还真不容易。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四项举措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缓解“租金贵”、解决“租房难”显然是利好。这四项举措都有针对性。针对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不足,会议提出“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和“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利于增加房源抑制租金上涨,既可保障租房人群的居住权益,还可消化楼市库存。尤其是允许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是消化商用房库存的一大创新。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则丰富了住房保障方式。此前,多以实物保障为主,加大货币保障以后,既能弥补实物保障的不足,也让住房保障更为灵活,比如有利于保障对象就近租房。此次会议还特别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这有利于租房公平。而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也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必要举措,比如在金融方面,可探索的空间很大。另外,强化监管也不可缺少,因为住房租赁市场长期比较混乱,房屋中介做“二房东”哄抬租金的现象很常见,“黑中介”更是经常出没。

在笔者看来,过去多年住房租赁市场之所以乱象丛生、租金快速上涨,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楼市发展不平衡——重视新房和二手房(房源、代理、租房)买卖市场,对住房租赁市场重视不够,导致楼市“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住房租赁更像一条“瘸腿”——发展滞后、监管滞后,也是很多人宁愿买房不愿租房的原因之一。比如说过去楼市宏观调控很多次,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市场,似乎没有涉及住房租赁市场,这大概是因为舆论对住房租赁关注度远不及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另外,也是因为住房租赁市场对于地方财政、宏观经济影响有限,所以,住房租赁市场在楼市大概沦为“三等市场”甚至“四等市场”。

虽说廉租房一直比较受重视,2010年多部门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后,公租房也受到重视,但住房租赁市场不能只靠这两种保障住房来支撑,还应该发展商品住房租赁以满足多样化需求。再说,从多年实际情况来看,廉租房与公租房的供应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亟需整体发展,以弥补中国楼市发展的短板。一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成熟,就可分流部分购房需求,缓解房价上涨压力。而这次推出的租房新政,则有望让楼市另一条“瘸腿”好起来,利于让房屋买卖和住房租赁这两个市场走向平衡发展。

但此次新政能否治愈住房租赁市场这条“瘸腿”,首先,取决于对房屋买卖和住房租赁能否“一视同仁”,纳入整体改革及调控方案。其次,从中央到地方能否出台具体推进措施,以更多实招给住房租赁市场输送“营养”。其三,能否把租金价格作为考核地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绩依据。同时,相关法制能否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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