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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购买的某市场产权商铺,当时所有业主均委托一家经营管理公司出租经营。现在租赁期满,我是否可以不再委托公司统一管理,自己使用或直接对外出租该商铺?
律师说法:
产权商铺是较为复杂的房屋所有权形式。业主们虽然拥有单个商铺的所有权,但是由于该单个商铺本身并无明显的房屋边界,经常是与周边其他商铺连片出租。因此原则上说,像周先生这样的单个商铺业主是可以独立出租与经营的,但是这样可能导致市场缺少整体经营规划与管理,市场整体经营能力下降,最终还是损害了业主自己的收益回报。建议业主可以选聘优质的管理公司,共同提高收益。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