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有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而导致我们无法继续租赁房屋,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的。但是房屋转租是有一定条件的,某些情况下房屋转租是无效的。那么,房屋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房屋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违章建筑的转租。
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二、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综上所述,使用者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查明原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签订转租合同。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作为次承租人的使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不过,实践中,如果是因为转租人的原因导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的约定,要求转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若悠网的网站进行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