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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常识:房屋转租

发布时间:  浏览: 441 次  来源:网络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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