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租房合同要防套路需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545 次  来源:网络

在现代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挣钱选择外出打工,但这些人多数没办法马上买得起房子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就会去租房。但是有时候难免碰到黑心的商家,在签订租房合同中就会掉进商家的“陷阱”,那么当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若悠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租房合同要防套路需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应签订书面合同

不能“签”口头协议,有些人可能因为相互熟悉了,觉得不签合同没有关系,就用口头协议来当做合同。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二)明确约定房屋的修缮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这个问题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当事人作为租房人,在很多时候会因为某些东西坏了,不知道该由谁来负责。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三)房屋出租人需在合同中载明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同时,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四)租金与物业费的收取需明确约定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更多合同问题

多数外出打工的人都是非城镇住户,所以也缺乏租房的相关意识,也正是因为缺少租房经验,所以就很有可能被商家套路。在阅读上文之后,相信您对于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有的事项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那么在今后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无法解决,。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