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子住的时候,总是希望自己的房子能够比较舒适比较适合自己。在租房子租期到了之后一般合同就会终止了。可是有些人会不愿意离开,又不续签。租期到期停水停电合法吗?今天若悠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合法。没有按协议的约定在房屋拆除前2个月通知承租户,属于违约行为。而承租方在租用房屋后投资了一定资金,房东应给予一定补偿。房东停止供应水电,也是违约行为。由于协议明确约定,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承租户应无条件按时搬出,不存在合同到期违约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对于经常停水停电,是房东应当承担的责任。提供一个合格的居住环境(最最基本的生存环境)是房屋出租人应负的义务。我们可以致电要求房东尽快解决,在问题完成之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减免租金(在房屋修缮期间)。
租房时经常停水停电怎么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第二百一十六条提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水电的正常供应是约定的用途,并且我们也根据约定缴纳了水电费。但此期间房屋出租人并未保证水电供应的保持。此种情况属于房屋出租人违约。
第二百二十一条提出: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在停水停电期间,我们都咨询过房东情况,并且要求维修,但问题依然没有改善。也没有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并且已经造成了很大损失,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使用,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或减少租金、延期等。
我们签订租赁协议时出租人并未告知不提供水电或长期间歇等情况,仅提出水电收费的价格和计价方式。对于停水停电情况不提前告知的,属于出租人欺诈承租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我们只要求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和我们签订合同的人是房东,而不是水电力部门,我们的损失也理应由房东赔偿,我们也有权利解除租赁协议。
上述情况经与房东协商,均把责任推脱至水电力部门,拒绝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租期到期停水停电合法与否的介绍了。其实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及时终止合同,否则遭遇到了别的一些东西也是很少能够请求损害性赔偿的哦。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