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一个新的城市找房子居住的时候,为了给自己找个规范的房子,大部分人都会通过房中介租房。没有想到却在租房的过程中跟中介因中介费发生了纠纷,那么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怎么处理?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一、通过中介没找到房子交不交中介费
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促成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合同,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当开具发票。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任何财物,例如押金、信息费等等。此外,中介公司也不得事先收取看房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支出的必要费用。
简单地说,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没有找到房子,则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即使居间合同中这样规定也是无效的,但是中介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般来说,中介机构可以收取相当于半个月到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中介公司如果没有促成双方达成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收取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但是这种“必要费用”很难界定,为了避免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在居间合同中预先规定收取的方式和费用,避免中介漫天要价。
二、有些不规范的中介为了赚取看房费,可能会随意带承租人看几套房子了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建议将下列内容写入居间合同:
(一)房屋与租房人要求明显不符时无需付费
为了有明确依据拒绝支付费用,租房人最好在居间合同中详细列明找房的具体条件。如果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则不付费,并由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提供信息有误或欺诈时中介先行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是指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中介机构保证核实过该房屋资料,并满足租房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欺诈,中介应当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
对于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问题,在自己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