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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租金的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  浏览: 389 次  来源:网络

目前,我国一二线大城市房价太高,许多买不起房的年轻人选着了租房。但是,在租房过程中许多租房者经常不交租金或者不按时交租金,承租人总以种种理由搪塞,所以迟延支付租金或不交租金已经成了出租者共同担忧的问题。那么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网友咨询】

一租房者不交房租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按《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3.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

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4.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

合同法规定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要处理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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