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房屋租赁未达入住条件可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05 次  来源:网络

由于房价越来越贵,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子。如果工作地方离家较远的,就需要租房。租房即方便又便宜,但是在房屋租赁时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房屋租赁未达入住条件可以吗?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房屋未达到入住条件可以吗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对拆迁房屋的权利

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可见,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承租人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房屋租赁未达入住条件是否可以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房屋没有达到条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