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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发布时间:  浏览: 420 次  来源:网络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人基本上都是在城市里买房子,所以楼上楼下住的都是邻居,很多的人都会因为屋顶漏水而出现民事纠纷。那么房屋漏水诉讼需要哪些证据?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因漏水对你方产生的影响或造成损失的证据。可以是现场照片、维修单位或物业证明、证人证明等。对于所造成的损失金额,如果已经进行了维修的,可以提供所支付的维修费发票;如果没有维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评价机构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

2、你方的影响或损失是由楼上的漏水所造成的证据。主要是要提供对方漏水的证据等,如果对方否认是由其漏水而造成的,则你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因对方的漏水而对你方产生了影响或造成了损失。

一般民事诉讼,需准备

1、起诉状(一式三份,被告人数增加一人,则增加起诉状一份)

2、原告身份证原/复印件;

3、被告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证据清单及证据(如房子漏水照片、房子质量鉴定报告、造成损失的证据等)

5、如委托律师的,填授权委托书。以上是一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民法通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告向物业管理处申请调解,一直无法取得实质效果,被告无限期拖延,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满足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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