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从什么时候算起?过了保修期才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下面华律小编带您了解一下房屋保修期的相关问题。
有关保修期的相关问题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那么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当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已经过了保修期。那么房子过了保修期限,怎么办?是否仍可要求房产商给予处理?一般情况下,卖家对产品的保修期也就一两年,过了这一两年可能因为使用原因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卖家有可能不再对产品进行保修。但是,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不要六神无主,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发展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