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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在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应该由谁保管呢,地役权的期限是如何的呢,地役权的登记效力是如何的,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什么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如何保管”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如何保管
双方各执一份就行。
相关知识: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上文的就是小编收集的信息了,地役权合同签订是一人一份的,这个怎样保管就看自己了,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