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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75 次  来源:网络

一般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都是会有邻居的,对于邻居来说最好是要和平相处,那么如果相邻权受到了侵害,一般情况下怎样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泉州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邻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案例简介:楼上房屋漏雨致自家房屋损害

孙x和郑x是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2005年8月起,住在底楼的郑x发现,自己家中客厅、卫生间、储藏室、卧室、阳台等多处屋顶、墙面发生渗水、滴漏的现象,好好一个家变得墙面斑驳、地面潮湿,不得不大面积修复。郑x请来专业人员维修,被告知是楼上孙x家的管道堵塞,才导致自家大面积渗漏。于是,郑x多次与孙x进行交涉。刚开始,孙x也请了师傅对自家房屋管道进行了整改,但郑x家的渗漏问题仍未解决。严重时,只要孙x家一洗澡,郑x家的卫生间就开始“下小雨”。再后来,孙x就不承认郑x家的漏水与己有关,觉得自己已经将管道修整,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郑x财产损失,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气愤的郑x一纸诉状将孙x搞上法庭,要求孙x赔偿自己装潢损失费。

法院判决:楼上业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x使用的房屋因楼上住户孙x水渗漏原因造成其房屋的装潢受损,孙x应当依法赔偿郑x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江阴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和项目管理公司出具的房屋施工及租房过渡期的鉴定报告,法院确认郑x的损失共为16695.2元。孙x认为郑x的财产损失与其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且不合常理,故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孙x赔偿郑x损失16695.2元,并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

相邻权的维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限制。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呢?第一,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第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第三,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上下楼就属于相邻,如果上楼的防水措施没有做好,那么下面的楼层就会受到侵害,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若悠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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