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31 浏览: 527 次 来源:网络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3条和第22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也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特殊需要必须购买或租用的,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