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签后未备案可不交监管资金吗?
不可以的,资金监管,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如支付通,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二、资金监管的适用对象以及如何办理?
(一)适用对象
1、与特定授信项目相关的账户资金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等;
2、其它需要对指定账户的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的订金账户、合伙企业的资金账户等。
(二)如何办理
封闭式专户开户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
4、与经办行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
5、账户监管业务审批表。
三、资金监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本人的银行账户;
2.有监管机构规定可以使用已有托管银行的账户,无需开设新账户,但必须是本地账户且有个人转账功能;
3.如果是贷款购房,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设个人结算账户;
4.通过贷款购房的,贷款银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贷款划到资金监管账户,买方成功变更产权后再划到卖方账户;
5.买卖双方要保管好相关单据和密码,不要泄露给他人。
若在不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且尾款延迟支付时,卖方存在极高的风险。比如:如果买方只有极少的自由资金,又想通过购得房屋抵押贷款获得资金,从而实现滚动购买多套房屋,此举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尾款,同时房屋产权已过户而失去房屋所有权。
房产交易中必须对买卖合同进行网签和备案登记,由于房产买卖涉及的金钱的数额较大,所以在买卖合同生效之后,双方钱货两清之前,买方需要向可信度较高的资金监管机构缴纳相应的监管资金,或者是买卖资金,而卖方需要进行交付和配合对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