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公寓房租怎么办?
疫情期间公寓房租建议和房东进行合理的协商,可以沟通减免的事项,因为此类案件标的较小,建议先进行协商,沟通减免事宜。受本次疫情影响,部分省市的政府采取措施限制外来人员的流动,有些住宅小区也自行采取封锁措施禁止租户进入,使得租赁合同无法履行,若承租人继续支付疫情期间未实际居住的租金,是显失公平的,此时承租人可依据公平原则主张减免部分租金。如果疫情期间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租赁合同仍属于正常履行,则承租人无权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租。
建议先协商沟通减免房租或者延期支付房租事宜。如果疫情期间承租人正常租住房屋,但是以没有收入为由不按时支付房租,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没收承租人事先交付的押金,用于抵扣相应违约金或相应的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长期的租赁合同,疫情只是使得租赁合同暂时不能履行,不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不可以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但是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同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未履行合同一方不存在恶意违约;
(2)未履行合同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二、企业租赁办公场所,因疫情推迟办公是否可以主张减免租金?
对于未宣布减免租金的,在写字楼、大厦等场所办公的企业由于政府推迟企业复工时间、实施居家办公等举措,根据公平原则,企业作为承租人有权主张减免相应的租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张不可抗力要求减免房租,承租人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留好相关证据。
疫情期间工厂的经营会发生很大的困难,这主要就是因为很多的工厂不能够如期的进行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有一些租金等类型的固定成本仍然是需要支付的,所以各地的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免于破产的危险,比如说减免租金。
疫情期间如果发生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最好是首先和房东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不要什么事情都走向诉讼的途径,毕竟这类型的案件的标的额是比较小的,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可以商量减免租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