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怎么办?
可以协调处理,住宅租赁承租人虽然在隔离或管控期间无法实际居住租赁房屋,但一般而言,租金并非其不能承受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对承租人而言并不构成明显的不公平,承租人要求减免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通知第五条关于是否支持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由解除合同中表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审理此类案件时,全省各级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间的因果关系。长租合同目的主要为居住,其次为物品存放,疫情并不充分影响以上两点合同目的。单方面要求免除租金并不合理。
二、请问疫情期间可以立案诉讼吗?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进行线下立案,无法直接到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进行立案诉讼,建议您查询案件所在管辖法院公布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管辖法院的诉讼服务电话就立案诉讼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疫情期间房东免租的相关政策是基于实际的原因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上规定了承租人是可以申请免租的,但最终需要由出租人来进行认定,如果不属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特别是个人租户,一般是不可以享受到免租的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