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多少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方式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解除的权利。但并不是哪一方提出解除租房合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是需要看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如果出租人因为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从而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