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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要与谁签订?

发布时间:  浏览: 600 次  来源:网络

一、办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要与谁签订?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办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是需要签订一份补充的协议,而且这份协议同样需要慎得双方同意,这个协议也主要是附加条件专门是针对于解除合同而所要签订的,这不仅要与开发商签订,同样还需要与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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