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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毁约后按合同赔偿吗?
二手房买卖毁约后一般是按合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书面合同当中约定违约责任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所以,应该不会有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就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至于说赔偿标准,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30%的话,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