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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05 次  来源:网络

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需要在物业费缴纳清楚后再进行买卖,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会有3种后果:

1、违约风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诉讼风险,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将承担败诉风险;

3、服务下降风险,会导致物业服务下降,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合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即该二手房的约定价格)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

卖二手房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拥有了房子的产权,房子不存在着拖欠贷款,拖欠物业费,产权不清晰等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没有随便扣押房子产权的权利,所以,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不是不能卖房,但是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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