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遗嘱,具体方式如下 :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被继承人已经对自己的房产进行遗嘱的,那么在继承时直接按照遗嘱的条款办理继承即可,但在办理过户时,需要按照上述程序,一般还需要进行公证处理,但相关情况并不是必须的,有异议的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
二、遗嘱房产怎么办过户?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对于遗嘱的具体订立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的遗嘱条款内容来进行认定的,为了在继承时发生矛盾纠纷,老人应当明确的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处理,并经过公证,以使得该遗嘱具备最高的法律效力,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