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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34 次  来源:网络

一、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终生居住,但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居住不能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二、房屋转租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

三、房屋出租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出租房屋要办什么手续?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居住权跟产权还是有区别的,如果当事人有终身居住权,意思就是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当中,但是,当事人实际上没有权利对这套房子进行任何处分,包括出租或者说是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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