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流程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二、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1.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 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3.多个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拖延,公证处就不能出具公证书。 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在非诉讼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4.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但此办法影响亲情, 费用也很高,应慎重考虑。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 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 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 088 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以下(含 100) 5 101 以上至 1000 部分 2.5 1001 以上至 2000 部分 1.5 2001 以上至 5000 部分 0.8 5001 以上至 8000 部分 0.4 8001 以上至 10000 部分 0.2 10000 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如一套 100 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 5000 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 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 元合同印花税 100 元的登记费 5 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 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 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 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四、房屋继承过户可以免契税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 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 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 2%收取, 最低收取 200 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 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费用:登记费:100 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 0.05%;权证印花税:5 元/本;交易手续费: 5 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房产继承办理一般需要去做公证,这样才会有更好的法律效力,今后出现房产上面的纠纷可以依照公证来进行解决。房产继承办理如果是按照平方进行收费一般一平方在四十元左右,不同地区的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