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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遗嘱去世后如何过户遗产房

发布时间:  浏览: 569 次  来源:网络

一、自立遗嘱去世后如何过户遗产房?

1、开证明文件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2、房产评估

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办理评估时,一定要先声明是办理房产继承方面的评估业务。

现在社会上办理继承产权评估的公司为数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选的房屋评估公司有无继承评估的资格。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3、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

收费情况: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每宗继承登记200元。

5、出新房产证

二、自书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三、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现在遗产房过户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办理公证了,房管局不会因为当事人没法提供公证书就不办理过户登记。主要是即便有自立遗嘱,可是,遗产房的过户一定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而且要建立在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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