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买卖房屋注意事项
1、查看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
3、该房产用途;
4、查验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查验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
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二、个人房屋买卖房屋流程
(一)咨询、了解信息
对于房屋买卖的双方来说,了解信息是第一步的。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寻找房源
寻找房源可通过下面途径
1、通过亲朋介绍;
2、通过报纸、网络信息或登出求购信息进行了解和寻找;
3、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购买。
(三)找到房源之后实地去看房
选择好目标房源后,您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专家提醒您:一定要与产权所有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
(四)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五)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六)办理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七)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个人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户口迁移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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