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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怎么公证,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80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怎么公证

民法典对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怎么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对房屋买卖进行公证的,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怎么公证没有规定,而对房屋买卖进行公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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