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足一年的,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不可以转租的的情况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以上就是小编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屋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后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