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管辖地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地没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因房屋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关于不动产的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在实践中,需要房屋买卖双方都要注意相关细节,避免相关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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