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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不能自己过户没有规定,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一般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不能自己过户没有规定。

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不能由一方申请过户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单方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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