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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可以变更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03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可以变更吗

民法典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可不可以变更没有规定,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合同备案时间可以变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可不可以变更没有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房屋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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