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的购房的定金能否退还?
若是由于买房违约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成立的,定金无法退还。若是卖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定金可以退还并且双倍返还。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任于双方当事人原因导致的,定金可以退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4、在我国各地房地产限购情形下,部分购房人存在侥幸心理,伪造身份信息或购房信息,未通过房地产部门限购审查的,或在开发商销售人员误导下交付定金的,由于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的身份条件,在此情形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认购协议均是可以依法撤销,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消费者在支付购房的定金之后想要退还,需要判断哪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如果是消费者单方面无条件违约情况在先的,那么开发商不予退还消费定金也是合理的情况。但如果是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中相关条款的,那么需要支付给消费者双倍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