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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  浏览: 173 次  来源:网络

一、北京物业管理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北京物业管理纠纷律师费应当根据财产标的按照比例来收费。对于北京物业纠纷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依照政府指导价,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一般是10000元1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争议标的额所对应的比例收取;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可以赢了官司再支付律师费吗

1、一般情况下,请律师打官司需要先支付律师费。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胜诉后再支付,这种方式叫做“风险代理”。

2、风险代理与其他收费方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先不支付或只支付较少的代理费,等官司打赢了,再按照一定比例付给律师作为报酬,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倘若败诉,律师则拿不到费用。这意味着律师要与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风险共担。

3、特别注意:不是所有案件都能采用风险委托的模式。根据《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

下列情形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在北京还是在其他的地区,如果要委托律师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与到诉讼案件的处理当中,那么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律师收费情况的。比如说案件比较复杂的,所涉及到的财产标的额比较大的,这个时候律师收费的标准就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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