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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四、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方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处理方式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租赁纠纷跟行政拆迁并无直接关系,即使没有行政拆迁,发生租赁纠纷后也应该及时处理。只不过出租房因为行政征收需要被拆迁的,房东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