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绝交物业费
未签订物业合同,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了物业服务,且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那么此时不能拒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三)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四)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五)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前期物业合同一般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按照民法典第939条规定,此合同对于全体业主都具有约束力,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如果在物业服务区内发生了偷盗、违规停车等现象,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义务,则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绝交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