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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多卖起诉状如何书写?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房二卖起诉书

原告: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原告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定金____元人民币及利息;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产转让价百分之____违约金____元人民币;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因此,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那么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责任。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

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机关应优先受理前买受人的登记申请,法院可判决强制出卖人履行前一合同,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我国的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此时是要及时的办理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的,并且开发商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为购房者办理房屋登记的过户手续的,如果是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形的,此时就是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开发商一房多卖起诉状如何书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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