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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住要交公摊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子没住要交公摊费吗?

房子没住要交公摊费,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也称尾房,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二、空置房是否可以不缴纳公摊吗

新交付的房子需要缴纳的费用:

1、按照房价款的3%缴纳维修基金,办理房产证。

2、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等开户费。

3、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缴纳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公司收)

4、需要装修的,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后退还。

5、测量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补缴差价。

6、仔细验房,将不合格的质量问题跳出来,让开发商整修。

公摊即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也称尾房,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房子没住要交公摊费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即使是空的房屋,还没有入住,也是需要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相关的费用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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