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能够出租吗
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能够出租,抵押人抵押房屋后,能够出租抵押的房屋,但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能够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能够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产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能够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事实上,抵押给银行的房子不仅能够出租,原则上也是能够转让的,因为在房产抵押期间,房子实际上还是由抵押人占有的,只有抵押人没有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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