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原租赁合同要怎么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买卖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
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有买卖不破租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并且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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